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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局 2009年4月16日发出“禁令” 停售以黄丹为原料的 爽身粉化妆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即日起所有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停止生产、配制、销售以黄丹为原料的爽身粉等化妆品。 近日,接有关举报,反映某地区有使用中药材“黄丹”配制爽身粉的情况。 “黄丹”又名铅丹,主要成分是四氧化三铅,属化妆品中的禁用物质。国家食药监局要求,各省化妆品卫生监管部门要立即对辖区内爽身粉等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